检察履职解民忧 “错位婚姻”终归正
2025-06-19 10:31:3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通讯员投稿 | 编辑:蒋淑芬 | 作者:唐佳芝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0196

龙源临武客户端6月19日讯(通讯员 唐佳芝)“感谢检察官!这段错位婚姻终于得到撤销,压在我心头多年的石头总算落地了。”

近日,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,成功督促县民政部门撤销一起冒名顶替26年的婚姻登记案件,依法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。

1999年,何小红(化名)与周俊(化名)经人介绍后,满心期待准备步入婚姻殿堂,却被一道“年龄红线”拦住去路——何小红尚未达到法定婚龄,无法办理结婚登记。情急之下,何小红冒用其姐何大红(化名)的身份,与周俊在民政局完成了结婚登记。谁也不会想到,这看似“应急”的决定,竟成为困扰两个家庭多年的难题。

如今,何大红名下同时存着2条婚姻登记信息,这给她的家庭生活等带来了诸多困扰。而身患残疾的何小红,渴望将户口迁至夫家周俊处,以便享受当地政策待遇改善生活。然而,由于当年结婚登记时冒用姐姐的身份信息,导致何小红与周俊在法律上并非夫妻关系。户口迁移、政策享受……这些本应顺理成章的事情,都成了难以解决的“无解难题”。

为了纠正这桩“错误”的婚姻登记,周俊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,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。在得知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后,周俊最终选择了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。

受理此案后,临武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,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核实。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调取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资料以及户籍资料,并前往当事人户籍地的基层组织和民政局进行走访调查,对当事人、相关知情人员进行询问,最终查明何大红与周俊的婚姻登记确属冒名顶替。

5月 20日,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,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、听证员及案件当事人的意见。与会人员一致认同检察机关的意见,认为应当撤销虚假的婚姻登记,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会后,临武县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,向县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,建议撤销以虚假信息办理的婚姻登记。6月4日,县民政局作出撤销结婚登记决定。至此,持续26年的“错位婚姻”终于得到圆满解决。

本案是临武县人民检察院高质效检察履职的一个生动实践,通过调查取证、实地走访、制发检察建议书等措施,成功督促民政部门撤销了错误的婚姻登记,促使困扰当事人多年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,真正做到了把群众的“急难愁盼”放在心上,把公平正义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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